第四十七章 三年前的往事
阅尽百花的叶天,此时无端端打了个冷颤,内心竟生出了一丝恐惧,他身上的情债已经够多,这不是又要加上一笔吧?
事情向着叶天所想的方向发展,稍稍擦干头发后,婧丝打开袋子,拿出新买的衬衣,轻轻为他穿上,扣好纽扣,把长袖挽到手肘后,她脸突然绯红了起来,并且越来越红,简直就要滴下血来。
双手颤抖着将一物塞到叶天手上,婧丝背转过身,用蚊呐一样的声音道:“这个,你自己穿”
叶天看着手上的东西,眼神变得又妖又邪,漆黑的眼珠上,甚至都泛起了一层鬼魅的淡金之色,拉了拉围着下边的浴巾,他走前一步,突然从背后搂住背对着他的婧丝,在她耳边轻轻道:“婧丝,我想你帮我穿。”
被某件凶器从背后一顶,婧丝的心都被顶上了嗓子眼,而且凶器一直紧贴着她的挺翘,烫得她浑身发软,烫得她浑身发烧。
“我我不我不会”
“你真不会吗,我好失望哦,如果你能亲手为我穿上,我一定很开心。”
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在婧丝耳畔轻轻响起,充满了男人味,当然,也可算是情|色味,婧丝听得心在颤,魂在飘,当她以为自己受不住而要晕过去时,才知道这只是暴风雨的开始。
叶天突然一口含紧了她的耳珠,轻轻地亲吻,婧丝浑身剧烈颤抖,本就绯红的耳珠,直接就极速充|血,晶莹剔透得像红宝石一样。
原来这里就是敏感点!!!
叶天像发现什么好玩的宝贝一样,疯狂亲吻着婧丝精致的雪耳,待逗够她后,嘴唇滑上她光洁的脸颊,吻上她粉腻的肌肤,一路向着红唇进发。
婧丝虽然颤粟得想要逃走,但她还是忍住心中的悸动,乖巧地半躺在叶天怀里,任由他亲吻自己。
如果只是亲吻,对象是叶天,那她是可以接受的。
或者说,她也在期待着叶天的亲吻。
几个小时前,她在医院以为被一个怪兽夺走初吻时,她简直是想一死了之,但当知道这个怪兽是叶天时,她又忍不住想向全世界欢呼,第一个吻她的人,是叶天,是她一直在等待的人。
所以,正是在这种兴奋心情支撑下,她才会一直缠着叶天,少见一秒钟都不行。
滚烫如火在燃烧的红唇,终于被叶天吻住,稍稍品尝后,绷紧的舌尖像一把利剑一样,直接撬开她的牙关,突破进她最后的防线,获取着她醉人的甘甜。
对于婧丝来说,这才是两人的第一次接吻。
在她以为自己一直会这样被吻得迷醉下去时,叶天松开了她的美嘴,看着她满是春水的双眸,绯红而秀美的脸颊,低沉而饱含情|欲的声音响起,“婧丝,我想了。”
婧丝一时慌了神,她从书上看过,如果男人在这时候得不到满足,会十分伤身子,但她又不想这么快失|身于叶天,虽说是时隔三年的重逢,但两人真正认识才不过几小时而已,之前的日子一直只是她单相思。
这一辈子,她早已经认定叶天,她是个死心眼外加固执到偏执的姑娘,若不是叶天,她宁愿一生不嫁。
但是,对于自己的一些底线,她也有着自己的坚持。
修长纤巧的手指抚进浴巾里,然后轻轻地活动,“叶天,你个混蛋,你以后要是敢不要我,我就立即死给你看。”
说到底,婧丝心中还是有点气的,毕竟两人才刚重逢,竟然就对她这么急|色,当然,叶天对她感兴趣,她是开心居多的,她最怕叶天对她冷漠如陌生人,也正是如此她才让叶天亲吻她。
所以,她不是不想将身子交给叶天,而是怕交得太快,叶天得到后不再怜惜她。
而叶天这么一个强势男人,又怎么能理解这种,千百转纠结难断的少女心思,他说到底也只是一个男人,男人一但动情,那就只是一只禽|兽而已。
叶天再一次亲吻住少女,相拥着的两人,身体慢慢变得火热,反正婧丝现在就守着最后的底线,其它都已经任由情郎施为。
毕竟,她也急剧想要叶天的疼爱!
这个男人可是她记挂了三年,寻找了三年的心上人,她急需心上人来抚平她这三年间,因害怕不能再见而带来的担忧和恐惧。
当然,这个抚平过程香|艳无边,引人遐思
不知多久之后,已经换好衣服的叶天,抱着全身绯红,害羞得不敢看他一眼的婧丝,从洗澡间里走出来,两人躺到公主床,叶天轻轻吻着怀中的佳人,婧丝在守住自己身子的情况下,用尽了浑身解数,做了不少羞人的事儿,才帮叶天释放了出来。
“婧丝,你说咱们现在这算什么,是恋爱了吗?”
“怎么,你还打算吃干抹净就跑,小心我死给你看,哼,我那里还让你不满意了,我难道不美吗,虽然还只是高中生,可人家是校花呢,而且是学校有史以来最美三校花之一。”
叶天一定想不到,婧丝口中的最美三大校花都和他有点关系,闵婧丝、白糖、季小红,这三人就是魔都市一高中,人称建校以来的最美三校花,三人都是有容有貌,要人有人,要钱有钱,要背景有背景的狠角色。
闵婧丝的父亲是魔都市长,白糖的外公是市局局长外加政法委书记,季小红的挂名父亲是魔都副市长,财政局局长,这三闺密可以说在魔都莫人敢惹。
“可是,你父母会同意我们一起吗?”
“这不是你该想的问题,这是我要解决的问题,我爹地、妈咪他们一定会同意的,哼!不然我闹晕他们。”
“好像我们今天才认识吧,你就不担心我是个坏人,嗯,专门骗财骗色的那种?”
“那么,叶天你会骗我吗?”婧丝幽幽地叹了一声,突然,她又用一种少女式的恶狠狠道:“我告诉你,从今天起,你就是我男人,不准反悔,谁叫你这坏人今天先招惹我的,人家什么都给你了,你试下敢不要我。”
“我没说过不要你啊!”
“你家里不是极度有钱,就是极度有权,这我是能猜到的,而且你身上也有一股常人没有的气质,家势应该很高,甚至还可能是京城的超级名门贵族,但是,就算你家势再大,我闵婧丝也能配得上你,闵家的女儿,也不是什么路边草。”
“呃我怎么有一种进了圈套的感觉,我从没说过我是京城人,你怎么知道我是京城人?”
“你以为,我真会随便带一个男人回家,随便和一个男人这样吗,我有那么下|贱吗,叶天,或许你已经忘记了,但三年前你在京城救过我一次,或许那对你只是举手之劳,但对我来说,却是救了我一生般重要。”
“我救过你?”叶天真真吃了一惊,这个剧本他倒真没想到过,他一直只以为闵婧丝是不是在那里见过他而已。
“看来你是一点也不记得了,三年前,我姑姑在京城带我去一个宴会,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十分内向,笨手笨脚的初三小丫头,在那宴会中,笨笨的我不小心将一杯果汁,全倒在京城市长公子的身上,那时姑姑也不在,我完全不知怎么办才好,周边所有人都在起哄,要我用嘴舔干净那人渣脸上的果汁,我想走,可那些人围成一圈,说不舔干净就不让我走,那一刻,我屈辱得想死,真的,我不骗你,那一刻我真想死。”
“正当我屈辱得不知所措时,这时有一个男人走了过来,推开围着我的那些人,揪住那人渣,扬起拳头就往那人渣脸上连揍了几拳,打得他血流满面,并叫着,‘你不是要舔干净吗,我用拳头帮你舔干净了,够不够干净啊,要不我再帮你舔几下’,当时那男人还挂着血的拳头镇住了所有人,没一个人再敢出声,被揪着的那个人渣也直接被揍得晕死了过去。”
“这个男人在那人渣身上擦干净手上的血,将他扔开后,按住我的头对我说,‘这种人渣你怕他干什么,要怕你也应该怕我’,说完,这个男人就径直走了,没一人敢阻拦,这个男人说我要怕他,可我当时一点也不怕他,看着他的背影,我觉得他就是世上最勇猛的男人,这三年来,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当时为什么没问问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,我第一次讨厌自己这么内向,这件事过后,我一直在寻找这个男人,也一直在等待这个男人再次出现,可是这个男人却再也没有出现过。”
“坑爹啊”
叶天发出一声凄惨的呻|吟,婧丝却嘻嘻笑了起来,“这个男人就是你,叶天,人家三年前就被你吸引了,你说我早熟也好,什么也好,反正我心里就一直只有你,这次能再见到你,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?”
“我能退货不”
经这一说,叶天也想起了一点这件狗血事件,闵家也是京城的一流大家族,闵家小姐按说也没人敢调|戏,但这个闵婧丝极少出现在公众场合,人们以为她只是一些小家族来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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