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二章:吴优回国
吴优本想在一个没任何人认识自己,没有人知道自己过去的地方,开始新的生活。
但是,只可惜,异国他乡,入眼看到的都是金发碧眼,偶尔碰见一个黄种人,她都会从心底莫名其妙的感到很亲近。
她不会说英语,就连交流都是一种困难,她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努力地生存着,许多人争着吵着想要移民的国度,对于他们来说,制度好,福利好,宛如天堂一般,但是对于她来说,她没什么觉得特别的,她就像是个不合群体的人,每天也不出门,窝在家里。
她在美国,挣扎的生活了三年,靠着自己写点小说赚点钱,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的小说被美国的一个影视公司看中了,还翻拍了电视剧出来,她的成名作就是《傲娇男神的横刀夺爱,说爱我》。赚的不多,至少也让她能在美国生活下去了。
美国华盛顿的天气多变,雨水较多,有的时候,一天都是阴雨绵绵的天气,很少可以让她看见北京市那样明媚灿烂的阳光。
欧式风格的建筑有着岁月的痕迹,街道两旁行走的异国人,举着伞开心的交谈着走过。
但是吴优还是觉得自己和这个国度是那么的格格不入。
吴优就在这个跟自己格格不入的美国呆了三年。
让吴优坚定回国,是在一个咖啡厅写作找灵感的时候,遇到了个中国留学生,在咖啡店当服务员。
那个留学生曾经是北京市高考的状元,在万人瞩目之下,漂洋过海出国留学,在国内被亲朋好友各种羡慕追捧。
他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,也有朋友,但却总觉得少了一种归属感。
可能因为都是中国人,彼此都多了一些亲切感,那个留学生和吴优谈话的时候,用的是汉语,每到此时,他就觉得,自己有了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,他对吴优说,大学毕业,他一定要回家,回到那个有父母,有朋友,有美好童年的故乡。
他还说,这种在外留学的感觉,让他觉得像是被流放。
吴优是从这个留学生的身上,找到的共鸣,她没有做错任何事情,却在这样的异国他乡拼死挣扎了三年。
她从小就在北京市长大l,所有一切的美好都留在了那个城市里,她想过要在那里扎根到死。
她已经不是青春期适应力极强的吴优了,在哪里都可以落叶生根。
她每天每夜的怀念北京市道路两边的高大梧桐树。
想念北京市小吃一条街里香辣可口的酸辣粉,想念学校旁的一家小笼包。
她不喜欢这样被流放的感觉,比起在美国,她更喜欢抬起眼,看到的都是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人。
所以,吴优听完那个留学生的话语之后,回到家,立刻就订了一张回国的机票。
她抵达北京市的那一天,是北京市一年之中温度最高的一天,出租车的广播里,说这一天创了北京市有史以来的最高温。
吴优望着窗外亮的刺眼的阳光,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幸福感。
这样熟悉的北京市,街道的一草一木让她觉得万分亲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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